全国统一服务热线:18051871097

咨询专线:0512-58999336

减免税货物在监管年限内,要解除监管怎么办理

来源:苏州公司注册 发布日期:2021-04-08

减免税货物在监管年限内,要解除监管怎么办理
问题:减免税货物在监管年限内,要解除监管怎么办理
回复:您好!减免税货物海关监管年限届满的,自动解除监管。 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的进口减免税货物,减免税申请人书面申请提前解除监管的,应当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补缴税款和解除监管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进口时免予提交许可证件的进口减免税货物,减免税申请人还应当补交有关许可证件。 减免税申请人需要海关出具解除监管证明的,可以自办结补缴税款和解除监管等相关手续之日或者自海关监管年限届满之日起1年内,向主管海关申请领取解除监管证明。海关审核同意后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减免税货物解除监管证明》。,



一站式服务 以在满足您的各项需求

一站式服务 以在满足您的各项需求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0512-58999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