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18051871097

咨询专线:0512-58999336

对加工贸易项下出口《2020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内货物的管理有何规定?

来源:崇安公司注册 发布日期:2021-04-08

对加工贸易项下出口《201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内货物的管理有何规定?
问题:对加工贸易项下出口《201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内货物的管理有何规定?
回复:您好!加工贸易项下出口《201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内货物的,按以下规定执行:(一)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属于配额管理的货物,凭配额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和货物出口合同申领出口许可证。其中,出口以招标方式分配配额的货物,凭有效期内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配额招标中标证明文件、海关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和货物出口合同申领出口许可证。(二)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凭有效期内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有关批准文件、海关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和货物出口合同申领出口许可证。其中,申领白银出口许可证需加验商务部批件;加工贸易项下出口成品油(润滑油、润滑脂和润滑油基础油)需凭有效期内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海关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函申领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项下出口成品油(不含润滑油、润滑脂、润滑油基础油)免于申领出口许可证。,



一站式服务 以在满足您的各项需求

一站式服务 以在满足您的各项需求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0512-58999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