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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是区外企业,现打算从境外以暂时进境的方式进口一批货物,查询该商品监管条件涉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请问暂时进出口方式还需要办理许可证吗

来源:东海公司注册 发布日期:2021-04-08

我司是区外企业,现打算从境外以暂时进境的方式进口一批货物,查询该商品监管条件涉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请问暂时进出口方式还需要办理许可证吗
问题:我司是区外企业,现打算从境外以暂时进境的方式进口一批货物,查询该商品监管条件涉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请问暂时进出口方式还需要办理许可证吗
回复:您好!根据《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5年第29号》第六条规定:以任何方式进口或出口,以及过境、转运、通运《管理目录》中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均应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在境外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适用前款规定。两用物项和技术在境内与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或者在上述海关监管区域、保税场所之间进出的,无需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根据上述规定,贵司需要提供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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