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号)第三条规定,境内机构和个人对外支付境内机构发生在境外的进出口贸易佣金、保险费、赔偿款无需办理和提交《备案表》。因此,支付的出口机器的质量赔款,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84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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