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司是一间自营出口的企业,我公司与A客户签定的合同已在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做了合同登记及提货登记,预收货款是15万,并已提款,但货物未出口报关,但现在又与B客户签定了另一份合同,合同金额是:USD26000,那请问我司与B客户签定的合同可否做预收货款的处理?
您好!企业预收款额度是否足够,如果足够的话,可以在信贷系统进行登记。如果额度不足的话,不建议企业登记。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政务平台上继续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6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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