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司现要进行远期收汇备案。是登陆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 ,然后进入 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但是进入监测系统以后,接下来怎么操作呢,企业网上报告管理-延期收款报告-延期收款报告新增是这样吗? 可是我操作时,报告新增不了,点新增就显示“请选择要进行操作的记录”的对话框。可能我的操作步骤是错误的,那么请问老师正确的步骤是怎样的?谢谢老师。
您好!对于90天(不含)以上的延期收款需要做延期收款报告,在延期收款报告新增界面只能操作出口日期在当前日期30天内的延期收款数据。故首先请企业确认时间节点是否超过30天,其次企业在输入查询条件以后需要选择要进行操作数据,点击报关单号前的选择框,再点击新增按钮。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会计网(www.cpa.js.cn)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486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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