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情况是这样的,一方面第二票合同的预收款收到,并做了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并显示为预收款额度外,需人工申请额度,并未结汇。另一方面收到第二票合同的预收款时银行通知我们,并报了核销单号码,并未结汇(因为是新企业,该票核销单对应的货刚出,在一般贸易项下还没有结汇额度)。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能用第一票的报关信息把这票预收款做注销吗??如果做了注销,在一般贸易项下的额度会不会重复扣减???
您好!按您的描述,第二票合同的预收款并未进行结汇操作,建议企业等人工确认的额度下来之后,在预收货款的额度下进行结汇。等货物出口后,再用第一票的报关信息把这票预收款做注销。这样不会影响企业的一般贸易额度。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电子口岸政务咨询平台上提问,谢谢!
http://www.cpa.js.cn/show/34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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