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会计从业资格免试发证申请条件及程序
一、免试发证条件:
1、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人员
(1)年满50周岁;
(2)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
(3)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
2、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
(1)年满50周岁;
(2)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
(3)已被单位聘任为高级会计师;
(4)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
3、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
(1)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2)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
二、需要提供相关资料
1、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人员
(1)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
(2)提供累计20年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原件;每年复印一份。
(3)现工作单位出具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2、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人员;
(1)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
(2)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聘任为高级会计师的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4)现工作单位出具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3、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
(1)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现工作单位出具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三、申请程序
1、个人对照免试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申请;
3、报申请人所在地财政局会计科初核;
4、县区财政局审核后集中报市财政局复审;
5、市财政局复审后报省财政厅终审;
6、省财政厅审核通过后,由所在地区财政局发放证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江苏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