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的通知〔苏财会(2013)33号文件〕,从2013年9月15日起开始,将对会计从业资格的办理作出较大调整,具体调整事项详见附件。另外请已考试通过但尚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尽快到财政局会计服务大厅(扬州路99号,惠阳东路底扬州路路口)领取会计证。
太仓市财政局
2013年10月9日
附件: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有关事项办理规范
《江苏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