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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邳州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证书条件及所需材料

2014-11-17 22:34:42  来源:

免试取得会计从业证报送材料

一、2013年7月1日前,年满50周岁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需提交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申请;3、一张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4、现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5、有资质部门颁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原件复印件;6、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高级职务聘书原件复印件。

(依据:第四十一条 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且年满50周岁、目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人事管理部门,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或单位)制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或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文件,以及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的文件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文件复印件);经本人申请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并报省财政厅批准后,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2013年7月1日前,年满50周岁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需提交材料:1、二代居民身份证;2、本人申请;3、一张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4、现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4、累计20年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每年需提供12个月,提供原件困难的可提供复印件,但需原工作单位盖章证明原件复印并由经办人员签字证明,经办人员需注明岗位职务、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或省财政厅认可其他证明材料(财政系统内:限会计人员、管理岗位,本人申请,单位出具每个人从事会计工作20周年证明)。

(依据:2013年7月1日前已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提供累计20年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或提供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经本人申请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并报省财政厅批准后,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人员需提交材料:1、二代居民身份证;2、本人申请;3、一张一寸近期彩色证件照;4、现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5、2013年7月份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原件复印件,或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报告;6、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依据:第四十二条 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经本人申请并提供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并报省财政厅批准后,发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江苏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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