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计从业 > 考试动态 >

2014年江苏海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通告

2014-11-14 14:20:31  来源:

2014年度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南通考区报名通告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4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4〕7号)文件精神,现将南通市2014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科目及考试方式

2014年江苏省将组织两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进行一次,考试报考科目为: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珠算》。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均为计算机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小时;《珠算》科目的考试按照全国珠算技术等级鉴定五级标准进行。

三、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上半年全省网上报名时间为 3月5日至3月11日,下半年报名时间为8月20日至8月26日。考生登陆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http://www.ntcz.gov.cn/),点击首页“会计知讯公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信息、自行完成选定考点和考试日期等工作,考生应在网上报名信息填报结束后1小时内完成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方为成功有效,否则网上报名信息自行失效。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并请认真核对报名信息表上的相关内容,准考证生成以后考生信息不予以修改。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2014年4月15日起,登陆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http://www.ntcz.gov.cn/),点击首页“会计知讯公告-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生应该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收费标准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考试费各为50元,《珠算》考试费为30元。

六、成绩公布

考生报考的三门考试科目必须一次性全部合格通过,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的考试成绩当场亮分公布,全部科目的考试成绩将于全省考试结束后在南通财政公共信息网(http://www.ntcz.gov.cn/)公布,到时考生可再次查询考试成绩。

七、报考人员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2014年度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南通考区报名通告》、《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违规违纪处理规定》等报名相关文件,报名后即视为全部认同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规定。报名成功后,请关注“南通会计微信平台”发布的相关会计考试和会计管理的信息。

为提高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率,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服务,海安县财政局现组织2014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培训班,欢迎广大报考人员前来报名。培训报名地点:县行政中心(县政府大楼)十五楼财政局会计科1553、1555室;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联系电话:0513-88859838,88859836。

海安县财政局
2014年2月1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江苏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