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及常熟市、沭阳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73号部长令)和《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4年开始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保证换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样式统一印制;
2﹒各省辖市及常熟市、沭阳县财政局应在2014年5月30日前将所属地区换证工作方案、换证工作责任人和需要换发的证书数量(包括预计上半年考试通过需要领证数和已领证书满六年需要换证数)上报省财政厅会计处;
3﹒请各地组织相应人员提前做好换证准备,同时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换证工作的有序开展和顺利进行;
4﹒换证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会计处。
江苏省财政厅
2014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