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如有货物需暂时出境,需向谁申请?申请时要提供什么材料?
回答: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12号)第十二条规定: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应当向主管地海关提出。ATA单证册持证人向海关提出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时,应当提交真实有效的ATA单证册正本、准确的货物清单以及其他相关商业单据或者证明。非ATA单证册项下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提出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时,应当按照海关要求提交《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暂时进出境货物清单、发票、合同或者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单据。你司可查看上述文件了解。
货物暂时出境
http://www.cpa.js.cn/ask/94296.html
如有货物需暂时出境,需向谁申请?申请时要提供什么材料?
回答: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决定》(海关总署令第212号)第十二条规定: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应当向主管地海关提出。ATA单证册持证人向海关提出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时,应当提交真实有效的ATA单证册正本、准确的货物清单以及其他相关商业单据或者证明。非ATA单证册项下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提出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时,应当按照海关要求提交《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书》暂时进出境货物清单、发票、合同或者协议以及其他相关单据。你司可查看上述文件了解。
货物暂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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