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出口乳制品生产企业是否有制度规定?
回答:
出口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制度:(一)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其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二)生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三)出厂检验制度,对出厂的乳品逐批检验,并保存检验报告,留取样品;(四)乳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乳品检验合格证和质量安全状况,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上述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咨询平台上提问,
生产企业
http://www.cpa.js.cn/ask/86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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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制度:(一)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其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二)生产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情况;(三)出厂检验制度,对出厂的乳品逐批检验,并保存检验报告,留取样品;(四)乳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乳品检验合格证和质量安全状况,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上述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如有其它疑问,欢迎继续在江苏电子口岸咨询平台上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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