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3号中修改了原45号令科教用品清单中的一些内容,请问原45号令还有效吗?如果申报的产品属于修改部分,减免税仪器设备、说
提问: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3号中修改了原45号令科教用品清单中的一些内容,请问原45号令还有效吗?如果申报的产品属于修改部分,减免税仪器设备、说明中科教用品政策出处应该如何填写?非常感谢!
回答:
63号令是对原44、45号令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目前申请科教用品免税,审批依据是63号令。
科教用品政策出处
http://www.cpa.js.cn/ask/82161.html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3号中修改了原45号令科教用品清单中的一些内容,请问原45号令还有效吗?如果申报的产品属于修改部分,减免税仪器设备、说明中科教用品政策出处应该如何填写?非常感谢!
回答:
63号令是对原44、45号令的部分条款予以修订。目前申请科教用品免税,审批依据是63号令。
科教用品政策出处
http://www.cpa.js.cn/ask/82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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