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进料对口”方式出口的货物,因质量问题,需退运进境,如果该批货物因客户取消订单,不需要再出口至原客户,我司将产品拆解成材料后再加工成成品出口至其它客户,其中的
提问:
以“进料对口”方式出口的货物,因质量问题,需退运进境,如果该批货物因客户取消订单,不需要再出口至原客户,我司将产品拆解成材料后再加工成成品出口至其它客户,其中的不良材料如果涉及保税材料,我司会进行补税处理。请问这种情况我司进口是否应该报“进料成品退换”?出口至其它客户是否应该申报“进料对口”?
回答:
加工贸易成品退换建议按照“来料成品退换”或者进“进料成品退换”监管方式申报。再次出口非原手册合同下的其他客户,建议按照实际贸易方式申报。
成料成品退换
http://www.cpa.js.cn/ask/81408.html
以“进料对口”方式出口的货物,因质量问题,需退运进境,如果该批货物因客户取消订单,不需要再出口至原客户,我司将产品拆解成材料后再加工成成品出口至其它客户,其中的不良材料如果涉及保税材料,我司会进行补税处理。请问这种情况我司进口是否应该报“进料成品退换”?出口至其它客户是否应该申报“进料对口”?
回答:
加工贸易成品退换建议按照“来料成品退换”或者进“进料成品退换”监管方式申报。再次出口非原手册合同下的其他客户,建议按照实际贸易方式申报。
成料成品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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