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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化学品出口,企业是否必须要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提问:
咨询下,化学品出口,企业是否必须要提供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
回答: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年公告第129号)的规定,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是出口危险化学品申报必备材料,如确定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化学品,企业应当提供。
化学品出口

http://www.cpa.js.cn/ask/1174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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