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报关企业为一般认证企业,但委托其代理报关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为一般信用企业,出口货物时是否享受认证企业的便利措施?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规定,因企业信用状况认定结果不一致导致适用的管理措施相抵触的,海关按照就低原则实施管理。
否享受认证企业
http://www.cpa.js.cn/ask/117096.html
报关企业为一般认证企业,但委托其代理报关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为一般信用企业,出口货物时是否享受认证企业的便利措施?
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规定,因企业信用状况认定结果不一致导致适用的管理措施相抵触的,海关按照就低原则实施管理。
否享受认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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