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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进口公式定价货物,但是在完整申报时能够确定货物结算价格的,还需向海关提交《公式定价合同海关备案表》吗?

提问:
申报进口公式定价货物,但是在完整申报时能够确定货物结算价格的,还需向海关提交《公式定价合同海关备案表》吗?
回答:
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44号(关于公式定价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确定有关问题的公告),对于货物申报进口时或在“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下完整申报时能够确定货物结算价格的,纳税义务人无需向海关提交《公式定价合同海关备案表》。
申报进口公式定价货物

http://www.cpa.js.cn/ask/116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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