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如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年报,算海关年报完成了吗?还要通过原来的“关企合作平台”报送年报吗?
回答: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完成海关年报事项填报,并正常提交的企业,视为企业已完成海关年报报送。(2)不需要再通过原来的“关企合作平台”报送年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cpa.js.cn/ask/116638.html
如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年报,算海关年报完成了吗?还要通过原来的“关企合作平台”报送年报吗?
回答:
(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完成海关年报事项填报,并正常提交的企业,视为企业已完成海关年报报送。(2)不需要再通过原来的“关企合作平台”报送年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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