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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延长临时进口时间?

提问:
如何申请延长临时进口时间?
回答:
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12号暂时进出境货物申请延长复运出境、进境期限的,ATA单证册持证人、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30日前向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核准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并且提交《货物暂时进/出境延期申请书》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临时进口时间

http://www.cpa.js.cn/ask/1161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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