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个人在国外网站买的仿真耳环和项链价值人民币1800元,UPS说海关不让取,申报交税也不可以
回答:
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上述限值,需要退运或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当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进行验放。
国外网站购买
http://www.cpa.js.cn/ask/1157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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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寄自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上述限值,需要退运或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当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进行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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