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物种证明损坏怎么办?要如何操作?
回答:
根据海关总署联合令第34号(《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规定,物种证明损坏的,被许可人可以在物种证明有效期届满前向原发证机构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同时将已损坏的物种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原发证机关应当根据申请,在物种证明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补发的决定。
证明损坏
http://www.cpa.js.cn/ask/115575.html
物种证明损坏怎么办?要如何操作?
回答:
根据海关总署联合令第34号(《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规定,物种证明损坏的,被许可人可以在物种证明有效期届满前向原发证机构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同时将已损坏的物种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原发证机关应当根据申请,在物种证明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补发的决定。
证明损坏
http://www.cpa.js.cn/ask/115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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