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页 > 问答 >

物种证明损坏怎么办?要如何操作?

提问:
物种证明损坏怎么办?要如何操作?
回答:
根据海关总署联合令第34号(《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管理办法》)规定,物种证明损坏的,被许可人可以在物种证明有效期届满前向原发证机构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同时将已损坏的物种证明交回原发证机关。原发证机关应当根据申请,在物种证明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补发的决定。
损坏处理

http://www.cpa.js.cn/ask/114363.html

(一) 本文由网上采集发布,不代表我们立场,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 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5日内与本网联系。联系方式:邮件 401945625@qq.com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13405609889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