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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颜会计我司是保税区里的企业,拟将一批当时从境外购买的免税自用设备,卖给注册在非保税区的关联公司。请问是否可以直接将该批设备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海关手续后,从区内

提问:
你好颜会计我司是保税区里的企业,拟将一批当时从境外购买的免税自用设备,卖给注册在非保税区的关联公司。请问是否可以直接将该批设备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海关手续后,从区内直接运往非保税区?
回答:
根据《保税区海关监管办法》第十三条,从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的货物,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贵司货物为免税自用设备即减免税货物,已过监管年限的向海关申请办理解除监管手续,凭解除监管证明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报关手续;仍在监管年限内,提前解除监管的,相关手续同上,并根据设备折旧情况在进口时补缴相关税款。
保税区企业自用设备卖出

http://www.cpa.js.cn/ask/1139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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