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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联合签发)2020年20号》将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综合

提问:
请问《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公告(联合签发)2020年20号》将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扩大到所有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的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 是否也适用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
回答:
根据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试点的通知,内销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是指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内销的货物,根据企业申请,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照章征收。
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企业

http://www.cpa.js.cn/ask/110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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