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亲戚在台湾,近期想让对方帮忙买几双品牌运动鞋邮寄回国,有没有数量和金额限制?
回答: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规定,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完税价格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0号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执行。
邮寄鞋子
http://www.cpa.js.cn/ask/104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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