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题·单选题】某饭店本月取得以下收入:①客房收入200万元;②餐饮收入150万元;③车队送顾客去机场收入20万元;④洗衣房收入30万元;⑤与他人联营经营舞厅取得利润30万元,饭店与经营者签订联营协议规定:饭店以场地、设备投资入股,每月取得固定利润,不承担经营亏损;⑥代办长途市内电话费总收入18万元,支付电话费支出8万元;
上述收入饭店能够分别核算,娱乐业按照20%计算营业税。则该饭店本月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万元。
A.21
B.21.6
C.22
D.26.1
【答案】B
【解析】①将车队送顾客收入为交通运输业,计算营业税;
②饭店以场地、设备投资入股,每月取得固定利润,应按服务业租赁对待,缴纳营业税。
③舞厅以经营者为纳税人,就其全部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④代办长途电话业务为服务业中代理业,应按取得的代理收入申报营业税,并扣除电话费支出。
服务业应纳营业税=(200+150+30+30+18-8)×5%=21(万元);
交通运输业应纳营业税=20×3%=0.6(万元)
应交营业税合计=21+0.6=21.6(万元)
【提问内容】
为什么这个租场地给别人也要收5%的营业税啊?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饭店以场地、设备投资入股,每月取得固定利润,应按服务业租赁对待,缴纳营业税。
这是租赁业,属于服务业,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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