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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71600080400000111

2014-11-04 22:11:47  来源:
注意:
  第一,如果拟将期中测试得出的结论延伸至期末,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针对剩余期间仅实施实质性程序是否足够。如果认为实施实质性程序本身不充分,注册会计师还应测试剩余期间相关控制运行的有效性或针对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
  第二,如果已识别出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为将期中得出的结论延伸至期末而实施的审计程序通常是无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期末或者接近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
  (三)如何考虑以前审计获取的审计证据
  在以前审计中实施实质性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通常对本期只有很弱的证据效力或没有证据效力,不足以应对本期的重大错报风险。只有当以前获取的审计证据及其相关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动时(例如,以前审计通过实质性程序测试过的某项诉讼在本期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以前获取的审计证据才可能用做本期的有效审计证据。
【提问内容】

老师好,


通过实质性程序测试过的某项诉讼,


对于诉讼,我们要确定什么审计目标?实施什么审计程序?获取什么审计证据呀?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对于未决诉讼,属于或有事项,2014年的教材已经删了,但是您可以参考2013年教材P486页“完成审计工作”这一章节中的“或有事项”相关介绍,包括了审计目标、审计程序等。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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