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权和再追索权的总结。请参照下表:
票据类别 | 行使对象 | 起算日 | 时效 |
商业汇票 | 出票人、承兑人 | 到期日 | 2年 |
银行汇票、本票 | 出票人 | 出票日 | 2年 |
支票 | 出票人 | 出票日 | 6个月 |
追索权 | 前手 | 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 | 6个月 |
再追索权 | 前手 | 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 | 3个月 |
【提问内容】简答题中机械厂可以追索的多写了银行怎么给分?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能向银行进行追索,您如果前面的追索人写对了的话,一边情况下会酌情扣分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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