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权和再追索权的总结。请参照下表:
票据类别
行使对象
起算日
时效
商业汇票
出票人、承兑人
到期日
2年
银行汇票、本票
出票人
出票日
支票
6个月
追索权
前手
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
再追索权
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
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