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注册会计师 > 税法 >

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72300110100000102

2014-11-04 22:10:49  来源: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上述纳税义务人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一)居民纳税义务人:有住所或无住所居住满1年的个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2)所谓在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
【提问内容】如果外籍人员出境是因为工作需要出境一次30天以上,怎么判断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外籍人员出境一次30天以上超过了临时出境一次不超过30天的规定,判定此外籍人员为非居民纳税人。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