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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移动课堂-第二章 增值税法

2014-11-04 22:09:11  来源:
  (3)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支付加工货物的不含税运输费用10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4)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支付销售货物运输费用18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5)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要求:
  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13年10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
  ①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合计=144.5+25.5×80%+5.1+(10+18)×11%=173.08(万元)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5%)=10(万元)
  ③应纳税额=300×17%-(173.08-10)=-112.08(万元)
  ④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500×15%=75(万元)
  ⑤应退税额=75(万元)
  ⑥留抵下月抵扣税额=112.08-75=37.08(万元)
【提问内容】请问老师应纳税额是-112.08,我可以理解是借方多交了112.08元么?应退税额75元,是政府要退给企业75吧?留抵下月抵扣37.08这个不理解为什么是112.08-75怎么不是112.08+75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应纳税额是-112.08,我可以理解是借方多交了112.08元么?
回复:可以这么理解。应纳税额是全部国内进项税额抵减内销的销项税额。如果应纳税额为负数,则是因为出口的产品免销项而未抵减的进项,即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2、应退税额75元,是政府要退给企业75吧?
回复:出口退税只是海关将税款暂存,核实后又返回来了,所有权一直是企业的,不属于政府补助。
3、留抵下月抵扣37.08这个不理解为什么是112.08-75怎么不是112.08+75?
回复:是否留底下月,首先是要比较应纳税额和免抵退税,取较小者退还。本题中退的是免抵退的金额,因此本月应纳税额有未抵完的,因此就有了留抵税额,即取两者的差值作为留抵税额。您再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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