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网校介绍 >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997600030600000111

2014-11-04 22:01:31  来源:
4.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营业额:
  (1)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提问内容】

这个工式换算从成本 利润 营业税这个图  到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营业税税率)  是怎么推算出来的?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把第一个括号去掉,就是所谓的成本+利润,后面的没有变,除以(1-营业税税率)
您再理解一下!祝您学习愉快~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