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营业额:
(1)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
(3)按下列公式: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提问内容】
这个工式换算从成本 利润 营业税这个图 到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营业税税率) 是怎么推算出来的?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把第一个括号去掉,就是所谓的成本+利润,后面的没有变,除以(1-营业税税率)
您再理解一下!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