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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

2014-11-04 22:00:22  来源: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采购人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有( )。
A.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B.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C.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D.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政府采购的方式。选项A、D适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提问内容】

老师,邀请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使用情况有点分不清楚,能不能总结一下,谢谢!~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邀请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方式,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3家(含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方式。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竞争性谈判方式
  竞争性谈判方式,是指要求采购人就有关采购事项,与不少于3家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按照预先规定的成交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
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成立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制定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应当明确谈判程序、谈判内容、合同草案的条款以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4)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您再理解理解。
祝您学习愉快,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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