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请问事项(5)非关联方企业捐赠要如何处理?这属于第几章知识点?为什么该题不确认为无形资产而是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文件中第8条“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营业外收入)。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教材中没有详细的讲解
这里是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是贷方科目不应该 是资本公积,而应该是营业外收入。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