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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移动课堂 【强化提高班】陈立文(2014年) 第05讲 商品流通企业涉会计核算

2014-11-04 21:59:03  来源:
  (一)自购自销金银首饰应缴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1.一般金银首饰销售业务的核算
  商业企业销售金银首饰的收入记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其应缴的消费税相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以旧换新销售业务的核算
  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到的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消费税。
  会计思路:
  1.增值税:
  借:物资采购(旧首饰的作价)
    库存现金 (加收的差价和收取的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旧首饰的作价与加收的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取的增值税)
  2.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提问内容】金银以旧换新时的销项税和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以旧换新销售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到的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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