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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移动课堂 【强化提高班】陈立文(2014年) 第05讲 商品流通企业涉会计核算

2014-11-04 21:58:56  来源:
  【例7-32】某珠宝店(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将自产的金项链150克奖励优秀职工,成本为15000元,当月同样金项链的零售价格为130元/克。则:
『答案解析』
  应纳消费税=130÷(1+17%)×150×5%=833.33(元)
  应纳增值税=130÷(1+17%)×150×17%=2833.33(元)
  1.确定收入
  借:应付职工薪酬            19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666.6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833.33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5000
    贷:库存商品              15000  
  3.确定消费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833.33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33.33
【提问内容】为什么7——32不按零售业进行账务处理?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就是按照珠宝店零售业进行账务处理,因为将自产的金项链150克奖励优秀职工属于消费税视同销售,所以账务处理如讲义所述,再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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