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 | 合同终止的最正常和最主要的形式。 |
抵销 | 双方互相负有同种类的均已到履行期给付义务时,将两项义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注意】法律明确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不能抵销。如①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②法律规定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③侵权行为所生的损害赔偿债务,都是不能抵销的。 |
提存 | 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 |
免除债务 | — |
混同 | 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终止的事实。 (1)概括承受(主要原因):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的权利与义务。常见的现象是企业的合并 。 (2)特定承受:指因债权人让与或债务人承担而承受权利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