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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72600041500000106

2014-11-04 21:56:16  来源:
(二)分包和转包
分包 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有资质的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人自行完成。禁止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注意】分包的四个条件:同意+资质+不得再分包+主体自行完成
转包 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全部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总结】承揽和建设工程分给第三人
  
【提问内容】什么是承揽?举例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当事人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他方在验收后支付约定的报酬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中当事人一方为承揽人,他方为定作人。通常有(物品)加工承揽。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合同成立时,并不需要完成其他交付,因此是诺成合同。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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