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礼品和款待
注册会计师不得向客户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如果款待超出业务活动中的正常往来,注册会计师应当拒绝接受。
【提问内容】请问:注册会计师如果向客户索取、收受委托 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是否亦可视为接受或有收费的安排?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这里不是叫或有收费。
或有收费是指收费与否或收费多少取决于交易的结果或所执行工作的结果。
而这里的情况是收受财物,是类似于礼品和款待,不叫做或有收费。
您理解一下,你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