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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移动课堂 【强化提高班】于芳芳(2014年) 第02讲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征收管理

2014-11-04 21:52:05  来源:
  【例题】甲公司于2010年8月与乙公司签订了数份以货易货合同,以共计750 000元的钢材换取650 000元的水泥,甲公司取得差价100 000元。甲公司8月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元
  A.225
  B.420
  C.195
  D.45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甲公司8月应缴纳的印花税=(750000+650000)×0.03%=420(元)
【提问内容】易货合同中的补价为何不计入计税依据征收印花税?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以货易货签订的易货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如果有一方支付补价,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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