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
1、教材指出了销售不动产时,转让购置和抵债的不动产是以余额计税,那是否其他就是全额计税呢?
2、不动产的取得形式,除了购置、抵债,还有哪些呢,比如自建,还有其他吗?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教材指出了销售不动产时,转让购置和抵债的不动产是以余额计税,那是否其他就是全额计税呢?
答:是的。
2、不动产的取得形式,除了购置、抵债,还有哪些呢,比如自建,还有其他吗?
答:此外还有受赠予所得的,全额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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