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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讲义 >>答疑编号:NODE00721900020400000410

2014-11-04 21:46:45  来源:
  【典型例题】(2011年考题改编)
  约翰是A国公民,A国与我国签订有税收协定。约翰2012年4月15日来北京工作,10月13日离开中国。在中国工作期间,境内机构每月支付工资30000元,A国公司每月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60000元。2012年10月约翰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3338.04
  B.3313.60
  C.9558.47
  D.9940.81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60000-4800)×45%-13505]×30000÷(30000+60000)×12.5÷31=3338.04(元)
【提问内容】

老师工作天数十月份的是12.5天,算半天


计算居住时间是算逗留天,是算一天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理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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