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请问现在“国家牌价”还存在吗?为什么不用40万元的市场公允价?

2014-11-04 21:44:55  来源: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以货易货合同,按合同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60吨钢材,但合同并未列明钢材金额,国家牌价为每吨0.5万元;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提供价值40万元的设备。则甲乙两个公司合计应纳印花税()元。
A.90
B.420
C.210
D.3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在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金额合计数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双方合计应纳印花税=(60×5000+400000)×0.3‰×2=420(元)
【提问内容】

请问现在“国家牌价”还存在吗?为什么不用40万元的市场公允价?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的,“国家牌价”现在还存在的。因为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的60吨钢材,合同中并未列明金额,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市场公允价值为40万元是乙公司提供设备的市场价格,并不是甲公司钢材的市场价格。
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