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老师您好 企业收到拆迁款能否抵扣企业亏损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收到的拆迁款应作为企业所得税的一项收入,统一计征企业所得税。
如果拆迁款作为收入计入后,企业所得税计税收入依然是负数,可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拆迁补贴作为收入,不用单项计算企业所得税
如果收到政府搬迁补偿,根据《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第十五条规定; 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
搬迁所得在完成搬迁的年度汇算清缴,因此,搬迁所得完成搬迁的年度可以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最长不超过5年。
所以,企业的收入统一计算企业所得税所得额,计算的所得额可以弥补5年以内的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