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请问,财税2014年75号文中提到“三、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没有规定时间,我们可不可以理解是可以把以前的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已调出来?还是只能调2014年1月1日后购入的不超过5000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