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规定扣除的是()
A、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
B、企业之间支付的利息费用
C、企业之间支付的股息红利
D、企业内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
答案写的是B
问老师:1、这个答案是否正确?
2、书上说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能扣除怎么理解这句话。
3、能否再举例一下。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第1题,正确答案是B。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不得税前扣除;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税前扣除。
但是,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因此,B项是可以扣除的。
第2题,这句话的意思是,同一个企业内的多个营业机构之间因借款支付的利息,不得税前扣除。
例如,一个企业(非银行)下有两个分公司,这两个分公司之间相互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