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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方抵债协议

2014-11-04 21:35:03  来源:
【提问内容】A和B有业务往来,A是B的供应商,B用两辆车抵债,ABC签订了三方协议,让B直接把卖车的发票开给了C,钱由C直接给了A,关于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差额记入财务费用还是营业外支出?B可以给C直接开发票吗?C是不相关第三方,只是一个汽车销售公司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差额是计入到“营业外支出”中的,这是属于债务重组的题目的。
B是可以直接给C开发票的,可以理解为B将车卖给了C,所以B是可以开发票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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