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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2014-11-04 21:33:36  来源:
【提问内容】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这里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如何理解?请举例说明。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股票期权是股权激励的一种方式,是股权激励的一种工具。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员工获得股票期权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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