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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问题
2014-11-04 21:32:20 来源:
【提问内容】
我公司与13年销售了一批物品给A公司,但直到现在该货款A公司并未付款给我司,估计收回可能不大。那请问这笔款项我们在账务上应该如何处理?我们开出去的销售发票的销项税应该如何抵扣?谢谢老师!
【回复内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否收回货款,不影响销项税额的计算,您已经开出发票,需要正常计算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挂账的金额,可以通过计提坏账准备转入损益,但是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估计这部分损失您公司自己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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